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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广告管理的建议
2010-03-04 09:36:56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告作为现代商业的一种元素在城市经济生活中日趋活跃。近年来,商业广告、公益广告活动非常频繁,不仅标志着经济社会的日益繁荣,更体现了城市现代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与之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城市广告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广告牌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有建筑物顶部广告牌架和建筑物附着的垂悬式招牌和广告牌。许多铁制广告牌架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又风吹日晒的,存在着安全隐患。
    2、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特别是在报刊的广告插页中,经常可以看到诸如药品、保健品以及部分门诊医院的宣传,他们时常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以及把保健品当医药品来宣传。其违反了广告管理中“医疗广告不得出现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保证治愈率或宣传治愈率,利用患者、医学机构、专家等名义和形象做证明”、“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法律法规条文。
    3、广告残破,有碍市容。存在此类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路灯杆身和墙体广告。
    4、商家的打折促销广告。存在此类问题的有部分服装专卖店和超市。其主要的形式有偷换概念、限制购买范围以及提价打折等。如“买一送一”所表达的买的东西跟送的东西不一样;全场标识打折而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却将打折范围限定在部分商品上;将商品提价后再行打折,涉嫌商业欺诈;“赔本甩卖最后三天”,结果持续了好长时间还是“涛声依旧”。
    针对此类问题,我们建议:
    1、对建筑物顶部广告牌架、建筑物附着的垂悬式广告牌(由技术部门规定面积标准)实行登记管理。安装此类广告需向工商部门提交《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广告发布经营许可证、产权证明、户外广告设施所在位置平面图及原貌实景照片、广告发布合同、具有资质的专业设计部门提供的结构设计图、施工说明书以及投保证明等要件。每满一年应办理续期手续,更换广告内容应办理更换手续。工商部门对此类广告牌架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责令业主整改或予以拆除。
    2、对部分报纸插页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及非法出版等现象,工商部门要严加追查经销环节各类违法行为,遏制此类广告的泛滥。
    3、对部分残破、有碍观瞻的广告,城管部门应予以及时的拆除或通知其业主进行限期处置。
    4、对涉嫌商业欺诈的商业打折促销广告,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严惩,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编  稿:同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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