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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的提案
2018-03-28 17:01:20


    近年来,随着宝鸡经济的迅速发展,外来人员大批涌入,城市租赁房屋日益增多。租赁房暴露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道难题,严重影响着社会秩序的稳定。1997年3月7日,宝鸡市政府颁布的《宝鸡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虽然有了立法上的保障,但是由于社会各个层面对整顿租赁房屋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不足,以及管理的滞后,《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并未有效落实。城市房屋租赁产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破坏环境卫生。租赁房居住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租住区域内乱丢垃圾、乱放杂物、乱放车辆、随地吐痰的现象经常发生,影响市容市政。
2、存在治安隐患和安全隐患。租赁房时有发生传销、赌博、色情、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事件,存在严重的治安隐患。一些租赁房年代长久,线路老化,消防设施缺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租赁处于失控状态。目前租赁现象遍布我市的各个角落,很多业主缺乏法律意识,房屋出租没有履行规范手续,自由交易,变更频繁,更谈不上缴纳相关税费。很多小区物业对于租赁现象听之任之。
为此,建议: 
1、政府高度重视。政府部门要把租赁房管理提上日程,给予充分重视,作为一项重要问题来抓,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迅速处理,要切实解决目前的失控、无序状态。
2、社会各界联合。既要发挥政府、公安、消防、房管等部门的整体作用,也要发挥居委会、村委会、物业、房产中介等机构的基层监管作用,联合社会各界的力量对租赁房进行有效治理。
3、加强信息管理。对租赁房进行定期普查,全面记录各辖区内租赁房屋的信息资料,从源头上为治理租赁房打好基础。

4、加强宣传教育。租赁房治理应成为一项社会共识。政府应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宣传等形式,对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和出租房安全知识的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提升民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进而支持政府管理,自觉遵纪守法。

                                                                         (编稿: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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