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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我市养犬管理办法的提案
2018-03-29 09:54:28


    近日,西安的龙女士被流浪狗咬伤,注射狂犬疫苗后仍病发死亡的消息引起了大家的恐慌,据了解,自2012年9月狂犬病疫情传入宝鸡市以来,宝鸡目前共发生15例狂犬病病例报告。2015年上半年,我市狂犬病死亡病例3例,两例发生在陈仓区,另一例发生在陇县,3例都是流浪犬咬伤人所致。狂犬病是传染病,目前医疗水平只能预防不能治愈,而狂犬病病发死亡率为100%。近年来,由于发病率上升,引起社会恐慌。因此城市养犬问题,也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如何倡导文明养犬、促进规范养犬管理?我们建议如下: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政府业务部门应大力宣传狂犬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性和预防控制狂犬病的医学知识。全民动员,共同控制和消灭狂犬病。
  2、尽快制定预防控制狂犬病的统一法规。犬作为动物,应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由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管理,尽快制定实施办法,明确执法主体,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将狂犬病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对于“野犬”、“流浪犬”和没有进行狂犬病免疫的犬只坚决进行扑杀。
  3、实行养犬保证金制度。这一制度的设想是:市民在养犬期间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保证在养犬期间自觉遵守市里制定的养犬规定。若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扣除部分保证金作为罚款。罚款根据违规记录逐步加大数额,随后再要求养犬者在期限内及时补充保证金数额。不养犬后,可申请退回保证金,但需在小区公示后,才可退还。
  4、实行养犬许可证和登记建档制度。城乡居民养犬时必须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登记,建立养犬档案,并取得犬类饲养许可证,推广照相、防疫注射、登记建档、收费一站式服务,准确掌握城乡居民饲养犬只的动态,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使犬只饲养有序发展。
  5、加强对犬主的自律教育。加强对犬类的管理,其核心是加强对犬主的管理,改变犬主的不良习惯,做到文明养犬。一方面对犬主进行技术培训,让其懂得怎样科学养犬,重视狂犬病的危害性;另一方面,让其了解有关养犬的法律法规,能够依法养犬,注意环境卫生。同时建议那些没有责任心、没有经济能力的人尽量不要养犬。
6、对饲养犬只实行强制免疫。实行强制免疫是防止狂犬病发生的有效办法。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共同搞好免疫工作,动物防疫部门要直接深入到社区和住宅小区,做到定点注射和上门服务相结合,真正提高狂犬病的免疫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编稿: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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