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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学校周边小商店售卖“电子烟”的提案
2018-03-29 09:56:55


    近期,笔者发现学校周边的小商店或公开或暗中向小学生兜售一种色彩鲜亮,如水彩笔一般大小的“电子烟”。这种电子烟有巧克力、草莓、薄荷等不同口味,吸起来可以亮,还有烟雾,可以玩吐烟圈。懵懂无知的孩子在好奇心、摆酷等心理驱动下,开始对这种危害身心健康的产品跃跃欲试。

据了解,电子烟从其问世之日起,其安全性、健康性就充满争议。有证据表明,其中添加的化学物质会对青少年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有些劣质“电子烟”的烟杆质量也很难得到保障,可能会对孩子的呼吸道产生很多伤害。而我国已正式签署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小商店兜售的 “电子烟”变相地鼓励未成年人吸烟,其实是一种违背法律原则的事情,理应受到惩罚.为此,建议:
一、加强对学校周边小商店的管理,发现不合法、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查收、取缔,铲除校园周边电子烟的销售市场,为孩子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二、从长远看,应尽快明确职责,建章立制,规范电子
烟的生产和销售渠道,扫除监管盲区,从源头上驱散弥漫在学校周围的电子烟,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清新的成长环境。
                                                             (供稿:李文  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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