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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农业生产托管 服务扶持力度的提案
2023-03-23 14:23:2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多数地区要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规模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如何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课题。近年来,伴随着我市农村劳动力数量的减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增产、增收、增效明显,已经成为破解“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金钥匙,但在农业托管服务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程度不够高。各级政府在服务指导、政策扶持、宣传推广等方面力度还不够。二是托管服务市场需求不旺。当前我市农业经济仍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分散化农户生产占据主导地位,农户能够让出的生产环节十分有限。三是资金短缺。开展土地托管的多为合作社和种粮大户,自有资本较少,社会融资能力较弱,加之土地流转亩均成本过高(目前每年流转费800元左右),加大了经营风险。四是专业技术人才不足。土地托管主体难以形成自身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人才匮乏现象突出。五是托管运作不够规范。部分农户与托管服务主体只有口头约定,没有签定正式合同,收入分配、利益保障上易发生纠纷。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更好地促进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创新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地区的财政补助,多向土地托管服务试点地区倾斜,加速推动土地托管服务组织健康快速发展。结合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建设工程,涉农项目优先在土地托管地块实施,支持土地托管主体承担涉农项目、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向农户、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组织提供贷款、融资租赁等服务。加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与金融保险企业做好对接,深度落实政策性保险、商业性保险等惠农政策,采取专项补贴等方式,扩大托管土地农业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最大限度规避托管风险。

二要实行规范化托管。组织引导农户与村集体、合作社等签订托管合同、完善托管合同条款,加强法律约束,对托管双方责任划分进行细致说明,由司法机关进行登记审核,保护农村土地托管双方的合法权益。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业市场主体创建联合体,形成生产经营服务一体化的利益联合体,将社会化服务内化于生产经营过程,实现更大的农业产业效益。

三要强化技术培训和人才保障。与大专院校、科研部门建立广泛联系,走产学研联合之路,努力引进培养农业专业技术和人才,为其干事创业创造惜才用才留才环境。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建立指导服务中心,对农民进行精准、长效的培训,为托管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人才基础。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扶持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化托管服务组织,提高服务主体思想认识,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托管服务效率和效益,总结好管理经验和运行模式,引领托管服务不断扩面、规范、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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