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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环境强化素质 充分发挥民办普通高中教育作用
2005-11-10 18:45:25


民进宝鸡市委员会

    近年来,民办普通高中教育蓬勃兴起,他们在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在对青少年进行科技、文化和道德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使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得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截止2004年底,全市已有民办普通高中10所,其中相当一部分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学模式,在提高青少年道德文化素质和学校自身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民办高中教育在本地的发展毕竟刚刚起步,普通教育的自身特点也使其区别于其他民间办学方式,其目前存在的许多问题制约着民办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成长,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第一,社会对民办普通高中认可度不高。我市的民办普通高中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社会各阶层对其认识不足,有些甚至存在偏见。一方面,很多学生家长对民办学校不理解,不认可,对孩子上民办学校顾虑重重,出现诸如民办高中毕业的学生能否参加高考等这样那样地担心,公办重点高中仍然是大部分学生家长的首选。另一方面,有些政府部门对民办高中的看法也存在偏颇,不能将其同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对其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也不能及时给予解决。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办高中的发展壮大。
  第二,生源萎缩且整体素质不高。生源是民办学校存在的基础,生源不足是制约民办高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从目前现状看,公办普通高中和招生计划远远不能满足教育需求。以金台区为例,2004年初中毕业 5051人,区内高中计划内录取2942人,职业中学录取828人 ,除因其他因素损失的生源外,对民办普通高中来说,应该还有1000人左右的招生空间。但当年去四所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本区学生还不到应有生源的30% ,呈现生源严重不足。
  第三,缺乏稳定的、高素质的、代表本校特色的教师队伍。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民办学校发展必不可少的因素。我市民办高中教师队伍基本稳定,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三年以上者占到60%左右。但是仍有一些问题困扰着教师,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学校不愿或没有为教师交纳“三金”,成为多数教师的后顾之忧;二是民办高中和教师之间是的简单雇佣关系,使学校在人事管理上自主性和灵活性较大,教师普遍存在危机感,缺乏主人翁和责任意识;三是知识分子价值取向具有精神、物质双重性,他们需要得到社会的精神上的社会认可,但在民办高中的教师无法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一样的精神待遇;四是民办高中教师工作负担和心理压力普遍大于公办学校,不利于教师队伍的健康稳定。
  第四,缺乏科学合理的整体规划和必要的规模化投入。各级部门还没有很好地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民办高中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由于缺乏科学合理地规划,使得民办高中分布不尽合理。有的学校校舍不断受到周围市政建设蚕食,校园规模越来越小。另外,民办学校属个人筹资建设,受经济条件限制,市区几所民办高中普遍存在规模小、起点低、硬件设施不完备等投入不足的情况。
  第五,缺乏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程序。一是部分学校现代化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没有建立起高效、民主、科学的运行机制,从中仍可看到“家族式”管理的影子;二是有的学校内部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缺乏既懂教育规律又懂经济市场运作规律的管理型人才;三是一些民办高中教研活动教少,对课程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关注少,教育教学手段相对落后,必然影响其可持续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和壮大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民办高中自身,都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促进民办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
  首先,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为民办高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要正确认识发展民办高中的意义,加大对民办高中的宣传力度。要充分认识和宣传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吸引和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教育对国家、政府和社会的重大意义。要通过党委、政府的宣传主导作用,在舆论上引导群众了解和信赖民办高中教育,支持民办高中教育,参与民办高中教育。
  二是想方设法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都明确了民办学校应该享有的权利,作为地方,在切实落实政策的同时,要及时制定和推行切合本地实际的政策和办法,为民办普通高中营造发展空间。我们认为,目前首要问题是:在管理上区别民办高中与公办学校,如社会对县区教育质量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高考升学率,而民办高中由于生源素质的限制,升学率无法得到保证,把民办高中纳入统一考核体系,势必影响到本县区的升学率,挫伤本县区发展民办高中的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套符合目前本地实际的评价体系,其中要突出民办高中在满足教育需求、提高公民素质和稳定社会方面的社会价值。其中,对民办高中进行单列考评,并注重其社会综合贡献的评价,应该是一个更有利于民办高中发展的积极办法。
  三是科学规划,统筹协调,为民办高中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各级政府部门要把民办高中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在新区规划建设中留足学校用地,吸引和鼓励民间资金入区办学,对已有民办高中要切实解决用地、用电、用水等问题,特别要对一些虽然已经运行,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民办学校,要鼓励和协调学校取得土地使用权,尽可能避免改变用途、蚕食和排挤学校用地的行为发生。在分布上,要根据生源和教育需求,引导投资者合理选址,防止给以后发展造成隐患。
  四是教育民办高中办学者提高办学水平,引导和规范办学行为。民办学校要有正确的办学理念、理性的价值定位和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社会公益事业”,而且教育本身是一项特殊的产业,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投入积淀到一定时候才能有回报。因此,教育管理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办学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立足长远,科学规划,树立正确、先进的办学理念,切不可急于求成,追求短期内的经济效益。在招生、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和考评等环节上,民办教育管理机构要恰当把握民办普通高中与其他民办教育和公办高中的区别,以爱护和关心的态度和高度的帮助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其纠枉扶正、排忧解难,使其做精、做强、做大。同时,要把民办高中的师资培训和业务能力提高纳入本地教师队伍培训的整体计划,以制度约束强制辖区内民办高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准。
  五是必须督促其建立起科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一种高效、合作、民主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是民办高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目前普遍存在于民办高中内部的家族化、作坊式管理根本不能适应学校的正常发展,因此,要不断教育、引导和规范民办高中的管理行为,帮助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机制,使其在内部管理上不仅要注重教育规律,而且要用教育产业化理论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注意资源、人才、办事程序等问题,做到“人尽其职,互不干扰”。还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金,稳定教师队伍;同时积极倡导科学化、民主化管理,培养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和创新精神,充分利用教师和家长的资源,鼓励他们参加学校管理,发挥他们的最大潜能,不断推进制度创新,让他们为学校的发展献计出力。
  民办高中教育在我市才刚刚起步,今后的发展道路还很长,空间还很广阔,要想将这项事业“做大”、“做强”,仍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爱护和支持。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认真贯彻相关政策,大力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构建我市民办高中教育新格局,使其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  辑:同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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