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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完善机制 努力保证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2010-07-03 08:47:21


 民进宝鸡市委员会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我国农村出现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所谓“留守儿童”,是指农村流动人口(其中80%左右是农民工)在户籍地以外谋生时,把未成年子女留置在户籍地而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近日,我们组织会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开展了调查。
一、“留守儿童”现状不容乐观
据有关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有1.5亿农民常年在外务工经商,产生的留守儿童达到5800多万,而且未来几年还将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这些留守儿童中,84.6%由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15.4%由亲戚代管,少数甚至独自生活。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留守儿童主要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学习成绩差、在校率低。陕西省千阳县是典型的劳务输出大县。据千阳县妇联的调查结果显示:该县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优异的仅占14.8%,成绩一般的占64.9%,成绩差的占20.3%。另有资料显示: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及初中教育的在学率都低于正常家庭儿童,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儿童在校率大幅度下降,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严重违背了“义务教育要全面覆盖学龄儿童”的政策;(2)受人侵害率或自身犯罪率高。留守儿童不是问题儿童。但出现问题的留守儿童不在少数。据公安部的调查显示:全国未成年人受人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儿童。按照2005年上海市少年管教所在押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分析:70%的少年犯是农民工子女,且这个群体已占未成年犯罪的50%以上,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同时,留守儿童又备受火烧、水烫、殴打、拐卖、溺水、交通意外等安全事故的伤害。以湖南省涟源市的一次洪涝灾害为例,12名死亡儿童中11名为留守儿童。(3)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关爱,留守儿童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确疏导,很容易出现性格缺陷和心理危机。有的孩子任性、冷漠、自卑闭锁,有的内向、孤独、柔弱无助,有的胆小、缺乏自信和安全感,有的甚至对父母充满怨恨,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近期陕西省扶风县发生的一起儿童自我伤害事件中,5名孩子均为留守儿童。
二、导致留守儿童出现问题的原因
1、城乡二元体系成为留守儿童产生的根本原因。 城乡二元体制是从计划经济时期一直持续的城乡分割状况,包括:城乡两种政策、户口一分为二、生产要素流动阻滞、农民地位长期低下等一种不平等现象。目前,城乡二元分割分治局面尚未完全打破,特别是受户籍等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广大农民还不同程度地被束缚在土地上、禁锢在农村中,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受到限制,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影响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留守儿童就是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系松动所产生的一群制度性孤儿。为了生活或生存,留守儿童父母既不能轻易放弃城市的工作机会,又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将孩子带在身边,就是这种带不出与回不去的双重矛盾,造成了留守儿童和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
2、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难现象普遍存在。“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是我国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基本政策,但实际上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困难重重,甚至频频遭到拒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两为主”的政策实质上是将流出地政府的义务教育责任转嫁到了流入地政府身上,而流入地又因为身处发达地区得不到国家补贴,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影响了流入地政府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积极性;二是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全面实施使得流入地政府在教育管理、经费投入、校舍建设、师资配置等方面的压力增大,教育资源不足导致很多公办学校难以敞开接受全部前来报名的农民工子女,因此许多学校在招生时设置障碍,譬如“择优录取”、收取“赞助费”等,增加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困难;三是民办学校发展遭遇政策瓶颈。民办学校是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困难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尽管国家政策对民办学校持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态度,但由于种种因素,各地对待民办义务教育的政策不尽相同,有些不予审批,有些对未批先办的予以取缔,使得已经入学的农民工子女重新流入社会。
3、农村教育体制落后是留守儿童不能接受良好教育的重要原因。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许多留守儿童都是隔代相哺,得不到正常的家庭教育,这无疑增加了学校教育的负担。然而,现行“向上集中”的财政体制与“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存在矛盾,县、乡一级政府无力或不愿拿出过多的财力物力投资教育。更为严重的是,在县级管理的财政体系下,地方政府一般不愿投入经费用于教师招聘和培训,特别是对于国家提倡的特岗教师的招聘和培训工作,地方政府大多持抵制态度,学校的健康、音乐、体育、美术、德育等课程均无专门代课教师,更谈不上专业教师,且课时基本上得不到保障,这种情况下,生理健康、心理疏导等教育流于形式,针对留守儿童需求提供的特殊教育明显不足,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力不从心,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几点建议
1、加快城乡社会管理制度改革,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一是政府必须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同时要将附着在户籍制度背后的涉及民生的种种制度剥离出来,拆除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城乡壁垒,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区域经济,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消除城乡差别,使城乡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整体推进,从根本上消除农村留守儿童产生的土壤,从制度上遏制留守儿童快速增加的趋势。
2、强化政府支撑,畅通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渠道。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国家应当设立专项教育基金,用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支出,从而弥补和缓解流入地政府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完善体制。目前,留守儿童问题无主管部门。我们建议政府应设立一个负责管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机构,摸清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底数,及时对外来人口及其子女数量进行监控和测算,并在教育规划中根据预测合理布点教育资源,在外来人口流入集中地留出足够的教学资源;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是公共产品,不是产业,社会力量投资开办农民工子弟学校是回报社会的公益之举。政府各部门要适当放宽社会力量办学的条件,在土地审批、校舍和师资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帮助,同时也要加强管理,规范办学。
3、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体制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强化撤点并校工作,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结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把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作为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区政府的重要职责,列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需求,并努力提供更好的生活、学习和监护条件;二是完善对学校的考评机制。建议将生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考核范围,对因出现心理问题而导致事故的学校实行问责制度,促使各地政府和学校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视特岗教师的招聘和培养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保证留守儿童能够接受到全面健康的教育。三是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在校管理。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和帮扶制度,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咨询室引入农村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正确健康的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执笔:李文   修改:马天利   编辑:同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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