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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几点建议
2020-06-02 10:24:18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
 
民进宝鸡市委会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部分家庭对婴幼儿社会化照护服务的需求愈发旺盛。近年来,我市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幼儿园、个别企办幼儿园和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目前,全市共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32家,托管幼儿832人,不能满足群众需要。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还存在整体起步较晚、配套政策尚未落地、规范监管不够到位、市场供给还不充足、家长对服务满意率较低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帮助群众解决“不敢生”的烦恼,加快补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民生短板,现就加快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思路和方向。据此,建议由市政府领导召集,市卫健委牵头,市教育、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同时,尽快下发我市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一是落实产假、护理假等政策,为婴幼儿家庭养育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二是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将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对各类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财政补助。三是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收、减免房租等措施,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四是统筹安排用地需求,将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新建、扩建、改建幼儿园时,增加土地资源供给。
三、优化监管服务。一是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标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各类托育机构健康优质发展。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智慧化、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标准和制度规定,重点抓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室内环境安全和人身安全等环节,确保婴幼儿安全与健康。
四、增加服务保障供给。一是支持社会力量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各类亲子照料中心或托育机构,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亲子服务或综合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社会需求。二是强化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增加托班规模,实行托幼一体化的综合化服务管理。三是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方式,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五、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加大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推广力度,通过亲子活动、家长课堂、职工宣教、入户指导、母子健康手册等方式,开展喂养护理及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宣教普及工作,提升家庭照护服务水平。二是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宣传力度,以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为主,在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采用板报、墙报、海报、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引导更多群众关注和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执笔: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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