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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促进协商民主建设之我见
2014-12-15 15:15:40


民进宝鸡姜城中学支部 王玲 

党的十八大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对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做出全面安排,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我认为,人民政协发挥好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关键是要研究和思考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以及相关制度与机制建设问题。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经过60多年的发展,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人民政协是我国唯一由所有党派参加并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政治组织,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建设,就要发挥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等在内的有机整体。人民政协是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同样也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实现形式。是我国唯一由界别组成的政治组织,协商主体是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的重要政治力量,这为扩大协商民主的覆盖面创造了条件。人民政协是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政治协商, 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 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参政议政, 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1.民主决策的咨询作用。人民政协既是“党和国家决策不可缺少的信息来源”,又是决策的宣传、执行、监督者。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汇集了各方面的专家学者,是民主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它有条件有能力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开展政治协商、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从而使党政决策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更加科学可行。
2.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以协商讨论和批评建议为主要形式的监督,本质上讲是一种民主权利、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这种民主监督不是权力对权力的制衡,而是民主对权力的约束。从实施主体看,既可以是政协组织或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也可以是委员个人;从内容看,既可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也可以是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从形式看,既有庄重的方式,也可以采取灵活的方法。而且,人民政协自身具有亦官亦民、位置超脱、不受局部和部门利益左右的特点,这种监督优势是其它监督主体所不具备的。
3.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作用。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公民参与政治的一个较高层次的重要平台。政协包括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各人民团体和各界群众的代表人物共34个界别。政协的每个界别,都面对各自所联系的群众,政协委员是各个界别的代表,是本界别参与民主政治的代言人,每位政协委员的背后,都有一个庞大的、具备一定影响力和贡献的社会群体。通过政协界别,政协委员可以针对本界别的问题、困难和利益,提炼共同的愿望和主张,把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愿望的表达、诉求的提出,纳入到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使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积极、有序地参与国事。政协这种界别形式体现了人民民主参与的团体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它把分散的、个体的、自发的人民参与集中联合起来,并转变为团体性、自觉性、经常性甚至是制度化的参与,从而提高了人民民主参与的渠道,提高了人民政治参与的水平与效率。
4.合作议事的平台作用。政党之间的合作议事是中国特色民主形式,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议事的重要场所,是发挥政党制度作用和优势的主要舞台,是政党制度实践的重要载体。正如毛泽东同志强调说,政协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机关。在人民政协中,各民主党派作为参加单位,以党派名义开展活动,如在政协各类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言,发表意见和主张;提出党派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以本党派名义或各党派联合开展调研等多种活动。正是通过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实现与共产党合作协商,履行其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体现中国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
5.社情民意的上达作用。社情民意是党委和政府制定决策的基础和依据,人民政协联系广泛、上通下达,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党委、政府通过人民政协这个特殊渠道,可以了解到其他途径不易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可以听到其他场合不易听到的不同声音,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决策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同时,人民政协通过反映社情民意,把各个方面利益诉求、弱势群体疾苦、基层实际问题等,及时传递给党委、政府,促进其采取措施解决,维护和发展好各方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6.化解社会矛盾的“稳定器”作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既不能过急、更不可能过激,必须以政治稳定为前提。而人民政协为化解各种冲突和矛盾提供了一种制度支撑和制度保障。人民政协组织代表面广,政治包容性强,对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具有亲和力,人民政协可以利用这个独特优势,积极发挥政治“稳定器”的作用,对一些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或苗头,及早做出预判,提出处理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委、政府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从而达到协调关系、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消除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的效果,营造一种公平和谐的社会氛围和安定团结、民主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作用的几点思考
1.增强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对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要想更好地发挥政协在推进民主政治中的作用,必须加大对人民政协民主作用的宣传力度,借助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利用各种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和贡献,通过宣传,扩大人民政协在全社会的影响,要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认识到人民政协对于民主政治巨大的推进作用,从而转变观念,更加尊重政协、善待政协,支持政协,把政协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加强促使政协更好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建设。要发挥好人民政协的民主作用最主要的在于制度机制建设。要努力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采纳落实、及时反馈、检验效果办法等做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保证民主监督的健康运行。比如政治协商方面,就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第一,协商的原则要制度化。要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要真正在决策前协商,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而不是在决策后协商,不是决策过程中的信息通气,也不是决策后或即将决策时的情况通报。第二,协商的内容要规范化。在协商的内容上,协商什么,何时协商、在什么范围内协商、协商意见如何办理和反馈等都要明确的硬性规定;第三,协商的形式要程序化。制度化必须有一定的规范和程序作保证才能实现,如果没有程序,制度、规范形同虚设。协商民主必须依靠严密科学的程序来保证制度和规范的落实。程序就犹如一个封闭的环,环环相扣,缺乏一个环节就会有漏洞,民主协商就会出现问题。第四,协商的实施应该法制化。应该把民主协商置于法律的框架内。目前,民主协商还没有较为完善的实体法律支撑,使得其缺乏具有强制性普遍约束力的可操作性规范。总之,政协应建立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认真按制度办事,逐步减少随意性,在抓好已有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同时,进一步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3.进一步扩大政协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政协应在界别构成上体现更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和包容度,使政协真正做到“代表大多数、兼顾各方面”,提高各界群众对政协工作的参与度,使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诉求在政协这个舞台上都能得到表达。因此,在界别设置上,要做到:一是体现代表的合理性,要增加农民、加工制造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代表人数。二是界别中的人数比例要合理,要随着社会形势、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不断扩大新的社会阶层、新兴行业的委员人数比例。三是在界别的设置和构成上要避免交叉重叠,体现其鲜明的特色。同时,在委员产生上要建立推举或选举相结合的机制,使政协中既有高素质的参政人才,又有可反映民意的代表人士,减少领导同志退休前的过渡性安排。
4.努力提高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积极性。政协的主体是委员,充分发挥广大政协委员的作用,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党政部门要从选好委员,培训好委员,扩大委员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采取多种方式激励委员,解决委员应有的政治、生活待遇,开展经常性的活动方面为政协委员排忧解难,创造条件,从而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参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更好地创造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有利环境。一是不断优化政协领导班子和政协机关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提高政协机关的活力。二是创造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民主党派一位高层领导人曾说:共产党的肚量就是我的胆量。宽松的政治环境是参政党更好地发挥作用,政协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能的政治保障。三是要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经费保障,使政协组织有条件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培训,有条件组织调研考察等活动。
总之,人民政协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创造,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要充分的发挥和利用政协的这种民主形式,把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推向更高的阶段。
 
                                                                                                             
                                                                                                            
                                                                                                                     政协成立65周年统战理论征文
入选《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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